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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20
  • [轉載]美國最高法院判Rambus勝訴

 
針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指控晶片設計商Rambus公司違反Sherman Act的反托辣斯法一案,美國最高法院23日駁回FTC的控訴,讓Rambus取得一項勝利。
對Rambus而言,此舉終結七年來與FTC的纏鬥。2002年,FTC根據Sherman Act,指控這家晶片設計公司蓄意向標準組織隱瞞自家的專利計畫不報,後來專利組織核准了Rambus申請的若干專利,如今這些技術廣泛用於全球各地絕大多數的PC與伺服器。
Rambus法務長Thomas Lavelle說:「今天對我們來說,是個好日子。Sherman II主張玩完了。」
不過,Lavelle指出,Rambus恐怕還擺脫不了FTC的糾纏。
多年來,FTC經常通知Rambus說,可能根據聯邦貿易委員會法(FTC Act)第五條對Rambus提出告訴。但他說,這類型案件的基本事實,跟FTC用Sherman Act II打反托辣斯官司但失敗的基本事實,是一樣的。FTC Act第五條用來控告詐欺或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事實上,FTC可能真的會再次登門拜訪Lavelleet。
主持FTC競爭局的David Wales發布聲明說:「這不是我們期盼的裁決,我們正評估現有的選項。」
同時,Rambus控告記憶體晶片製造商三星電子、美光科技、Hynix半導體和南亞科技的專利侵權訴訟仍在進行中。
在這些案件中,若陪審團判定Rambus的專利有效,則Rambus可能獲判賠巨額賠償。這些案件本月稍早被美國地方法院下令擱置,無限期延後審理,等待稍早法院裁決的上訴結果出爐再作定奪。
在法院決定延後審理之前,這些案件原訂於本月開庭審理。
Rambus雖然在最高法院獲勝,但對該公司控告記憶體廠商侵害專利權的案件來說卻於事無補,沒能因此取得更大的訴訟優勢。最高法院的裁決充其量只能阻止記憶晶片製造商繼續用那個論點,來自我辯護。
(資料來源: 2009/2/24 Z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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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20
  • [轉載]柯達與LG 三星陷入專利大戰

過去幾天里韓國廠商LG、三星與柯達公司陷入了一場法律糾紛,去年11月,柯達曾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訴三星和LG公司,稱其侵犯了自己的專利。在最近的幾天,三星和LG做出了回應,稱柯達也涉嫌侵犯他們的專利,要求美國禁止進口柯達產品。
  柯達公司在去年11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訴訟,稱三星及LG公司的手機和其他無線設備侵犯了柯達的專利技術。上周三,三星開始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提出訴訟,要求其阻止柯達公司的數碼相機產品進口到美國,稱其違反三星專利。LG公司則在本周五做出相應,要求美光貿易委員會對柯達產品做出制裁,並稱柯達侵犯其專利。
  目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尚未對此回應,但是去年12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投票表決結果顯示,將展開對三星、LG涉嫌侵犯柯達專利的調查。
  柯達在周三的電子郵件中表示:“我們相信三星電子的訴訟是一種報複手段,我們將積極回應三星的指控。”
(資料來源: 2009/2/24 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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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7
  • [轉載]系統級封裝 打造台灣經驗新典範

 
系統級封裝 打造台灣經驗新典範
拓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動態][企業動態]2009/05/11
卅年前,鴻海透過專業電子代工模式(EMS),讓全球見識到台灣驚人的研發製造能力;廿年前,由台積電和聯電提出的創新晶圓代工模式,更建立了台灣在半導體產業呼風喚雨的主導地位。曾經令世人驚嘆甚至畏懼的「台灣經驗」,在面臨新興國家挑戰之際,全世界都等著看,台灣的下一步究竟會怎麼走?拓墣產業研究所認為,製作完美的單一元件或代工產品固然重要,但能針對客戶需求提供完整資源與服務的「Total Solution Provider」,才有機會在新世代的賽局中勝出。以台灣經濟命脈IC產業為例,具備「三低四高」優點的「系統級封裝SiP」,在這個終端產品如手機將輕薄短小奉為圭臬,以及山寨產品大行其道的時間點,最有機會成為帶領台灣產業轉型升級的領導者,成為「台灣經驗」的新繼承者!
突破極限 半導體新希望
無論業界、媒體或政府,多年來對於IC產業的關注,僅侷限於晶圓代工等前段製程,但在製程微縮快速演進,甚至「摩爾定律Moore’s Law」也開始面臨質疑的今日,確實需要新的力量以推動台灣IC產業持續前進,此時原本被視為勞力與資本密集的後段封裝測試產業,也終於博得眾人關愛的眼神。歸根究柢,消費者對電子產品輕薄短小造型的渴望與日俱增,但晶片製造設計卻有其先天物理極限與成本考量,此時SiP以其能快速將不同功能晶片以堆疊或並排方式整合封裝,擁有大幅壓縮晶片模組體積與製造成本的雙重優勢,被市場視為IC產業的新救世主。
根據國際半導體技術藍圖(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Semiconductors;ITRS)會議的官方版定義:「SiP是將多顆IC及分離式或被動式元件結合於單一封裝基板上,以提供完整系統或次系統,並用以創造較低成本、小體積與高效能的解決方案。」而投注於SiP研發已有十餘年經驗的鉅景科技總經理王慶善則比喻,SiP有如媒婆角色一般,不管男方女方是否門當戶對(例如互為競爭對手之晶片產品),只要雙方合得來、可以讓彼此產生更高的價值,就要努力去撮合。因此他認為,SiP不應只被定義為一種技術或是產品,將SiP業者視為「系統整合服務的提供者」或許更為貼切。
三低四高 發展潛力無窮
以往記憶體、CPU、邏輯晶片、被動元件等只能散布在基板上,使手機、NB等消費電子產品體積與功能受極大侷限,當SiP以堆疊或並排方式將晶片等不同功能的元件封裝成模組,最直接的效益就是基板面積大幅微縮,消費電子產品體積也就更為輕薄易攜。若與同屬系統整合技術的「系統級晶片SoC」相較,SiP開發成本僅為SoC的1/5~1/10,開發時間更只需SoC的1/6~1/10(約5至6週)。
整體而言,SiP為「三低:低成本、低功耗、低電磁波干擾」和「四高:高度客製化、高度微縮化、高度彈性、高效能」等特性之產業,因此近年出貨量迅速攀升,預估2011年出貨量將從2007年的107億顆成長至128億顆。主要應用市場部分,則以消費電子產品與通訊產品為大宗,預估2009年將分別占應用市場之38%和45%。
金融風暴 台灣借力使力
拓墣產業研究所表示,SiP主要應用於手機、數位相機、記憶卡、NB、網通等產品,這些產品多屬於開發時間短、少量多樣且需整合大量記憶體和特殊功能(如通訊、照相、多媒體播放等)。而台灣在通訊與消費電子產品已擁有良好基礎,未來朝向SiP發展將極具優勢;台灣SiP業者鉅景科技選擇從數位相機切入市場,並順利與日、韓等國際大廠建立合作關係,便是極佳的成功範例。
鉅景王慶善總經理指出,日、韓受到金融風暴衝擊,原本只在企業集團不外傳的SiP業務與技術,在降低成本壓力下,已逐漸釋出外包,台灣應把握這個天賜良機,不僅可順勢拉抬台灣在SiP領域之市佔率,更重要的可藉由國際大廠的寶貴經驗,迅速提升台灣業者的經驗值與戰鬥力。不過他也建議,SiP業者應持續投注研發資源並積極布建完整專利地圖,才能確保台灣技術優勢。
山寨市場 成功發展關鍵
SiP雖具有引領消費電子市場發展的潛力,但仍需龐大的市場需求加以支撐,才有機會成為產業發展的新典範,而近來相當火紅的「大陸山寨機」市場,恰好成為台灣SiP業者極佳的練兵場。王慶善總經理分析,山寨機業者在專業知識上無法與台灣專業代工相比擬,且電磁波測試等問題往往多被忽略,但山寨機業者卻十分渴望透過創造產品功能差異,取得市場佔有率;因此,產品的「多變性」就成為山寨業者最大的需求,以及台灣SiP業者能否成功切入的關鍵。
王慶善總經理建議台灣SiP業者應運用SiP技術上的高度彈性,針對客戶需要的功能,尋求最適合的各種元件加以封裝組合,讓山寨機業者即使不具備專業知識,仍可透過SiP所提供的系統整合方案,製造出多功能產品。若能有效發揮SiP的特性,台灣SiP業者在新興市場如中國的未來發展,可說如虎添翼。此外,機器人、醫療照護或其他電子產業,微型化與多功能的趨勢也將發酵,也同樣可以複製SiP的模式,這些領域都相當值得SiP業者積極投入。
SiP帶給台灣的啟示,不再是以低廉的勞力與龐大的設備投資,來換取世界第一的虛名以及削價競爭下殘存的微薄毛利。誠如王慶善總經理所指出,SiP是一種協助客戶取得各種資源的整合服務,「創意」才是真正為這項服務與客戶產品「加值」的最大力量。台灣有沒有辦法靠著SiP的創意,晉身「製造服務業」國家之林,或者SiP是否能成為如同晶圓代工或EMS般的台灣經驗典範,還需政府與業界投入更多資源,一同把餅做大。
新聞聯絡人:拓墣產業研究所整合行銷部藍麗霞、朱富國
聯絡電話:#507、509
電子郵件:blueslan@topology.com.tw、daniel_chu@topolog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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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5
  • [轉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要點

 
根據美國關稅法第337條款(19 U.S.C. § 1337),若產品侵害有效且可執行的美國專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為 ITC)有權命令美國海關官員,全面禁止此等產品進入美國市場,這屬於極為強力的救濟方法。
一旦成為被調查人,可採取若干行動,提高辯護成功的機會。被調查人需客觀而快速的評估風險,接著應瞭解法庭、相關程序和時間表。此外,被調查人需選擇經驗豐富而可靠的律師,並和律師開誠佈公的溝通。
風險評估
ITC調查中的每位被調查人,都必須瞭解其風險。
ITC調查的範圍,和任何進口禁令的可能範圍,是以調查的標題為本。例如,調查字號337-TA-656的標題為「某些積體電路和包含此積體電路的產品」,雖然原告僅提及某些特定型號,這仍可能牽涉到進口至美國的每一種積體電路產品。因此,一旦發布進口禁令,該命令將阻止所有裁定為侵害該有效且可執行專利權的「所有」積體電路進口,甚至包括開發中的產品。被調查人應仔細評估自認為不在專利範圍內的所有產品,因為讓委員會達成未侵權判定,可能會比向海關官員抗議來得容易。
評估風險時,需考量許多因素,但必須客觀地評估,以選擇適合的辯護策略,並在資訊充分的情況下管理風險。有時,被控侵害物可能僅佔被調查人業務或整個產品線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被調查人的情況並非如此極端,每位被調查人都需要瞭解自己的處境,以做出資訊充分的策略性決策,精準地進行風險管理。
法庭、程序和相關時程
ITC位於華盛頓特區。目前有6位行政法官(ALJ)負責進行ITC經手的調查,每一位法官都非常熟悉專利法。
調查時,不公平進口調查室(以下稱為 OUII)是參與調查的另一當事方,代表公眾的利益。OUII是由ITC聘僱,但不為ALJ工作、未和任何私人當事方合作,也不會直接向委員會提出建議。OUII會以此種方式參與調查的所有面相,並在所有實質議題上表達立場。
在調查案成立不久後,ALJ將設定目標日期,委員會必須在該日期到期前達成最終裁定,ALJ也會發布程序時間表,將所有重要的限期告知當事人,每個限期對當事方都相當重要,通常也伴隨著更多的訴訟活動和費用。
由於ITC的調查步調快速,委員會和 ALJ將會提供程序,確保當事方能配合調查步調,在設定的期限內完成調查。例如,調查案一旦提出,ALJ旋即發布保護令,讓申請保護令的外聘律師,能取得當事方提供的機密資訊。對於調查結果與各種動議的答覆,通常限定在提出後10天內回應。ALJ經常進行電話聽證,以解決證據發現程序上的爭議。負責調查的ALJ,均以豐富經驗著稱,能確保案件如期進行,且當事雙方都能取得準備審理所需的資訊。
法律顧問的選擇與溝通
選擇熟悉ITC實務和程序的律師,乃是重要關鍵。費用通常是選擇時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但被調查人也應同樣考量律師的 ITC 事務經驗,並確定律師瞭解被調查人的風險,俾能提供最適當的建議。
在調查期間,和律師開誠佈公地溝通,是相當重要的。首先,只有外聘律師會檢閱大部分文件,因此,當事人必須仰賴外聘律師來評估案件和勝訴的機會。其次,外聘律師負責提醒被調查人即將來臨的各種限期。第3點,外聘律師常會需要被調查人迅速提供資訊,以回應調查結果。
結論
雖然每個案例都不同,但所有的被調查人都面臨類似的艱難挑戰。客觀地評估當事人的財務風險,是選擇如何進行訴訟的關鍵,雖然無人能保證辯護完全成功,但仍有許多機會,讓當事人取得最大的利益。
作者簡介
Elizabeth A. Niemeyer為Finnegan華盛頓特區辦公室的訴訟律師,經常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及聯邦地方法院處理電子業、半導體設備及光學產業的專利訴訟,同時亦經常提供專利性方面的法律意見。
該公司希望透過這些專欄,在智慧財產權方面能夠提出務實有效的建議,協助台灣企業對美貿易更加順利。關於Finnegan每月的研討會、此一智財專欄,或是台灣企業所遭遇的智慧財產事務,若有任何問題或指教,請與Finnegan聯繫。elizabeth.niemeyer@finnegan.com
(資料來源:Digit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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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5
  • [轉載]VIZIO 對 Funai 提出反託拉斯和不公平競爭訴訟

 
美國高清電視 (HDTV) 公司 VIZIO, Inc. 今天宣布,該公司已經向加州中部地區美國地方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提交了一份反託拉斯和不公平競爭訴訟,將日本數字電視及相關部件經銷商 Funai Electronics Co., Ltd. 推上被告席。在這起訴訟中,總部位於加州爾灣的美國公司 VIZIO 聲稱,其競爭對手 Funai 以單獨或與其它公司聯手的形式非法限制貿易,並壟斷了用於解讀和檢索數字電視廣播信號的技術許可市場以及數字電視和接收器市場。
在這起聯邦訴訟案中,VIZIO 宣稱 Funai 非法獲得美國專利6,115,074號(“‘074專利”)的權利,但這還取決於一家監管數字電視制造商的標准制定機構,自獲得專利後,Funai 就在‘074 專利許可和實施上不公平地對待 VIZIO,造成了商貿方面的損失。VIZIO 在訴訟中表示,Funai 這樣做已經違反了聯邦《謝爾曼反託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克萊頓法》(Clayton Act) 以及加州不公平競爭和反託拉斯法律中的許多條款。
VIZIO 聯合創始人兼銷售和營銷公關部副總裁 Laynie Newsome 表示:“VIZIO 作為美國一家高清電視公司在為美國人生產更廉價的高品質平板電視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特別是考慮到美國數字電視的轉變,我們決不容許一家外國競爭對手來影響我們為美國數百萬民眾提供經濟實惠的優質高清電視的使命。”
在 VIZIO 對 Funai 提出反託拉斯訴訟之前,就在昨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簡稱 ITC)已判定 Funai 試圖執行的不利於 VIZIO 的相關專利(美國專利5,329,369)無效,並決定對一名行政法法官先前作出的 VIZIO 侵犯了‘074 專利部分權利的判決進行覆審。
(資料來源: 2009/02/19 美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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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4
  • [轉載]華碩高層領軍 擴大參與CeBIT

 
全球最大的資通訊大展漢諾威電腦展(CeBIT)將在3月3日開展,國內廠商包括華碩(2357)、微星(2377)、技嘉(2376)等業者均高規格參展,10吋精簡小筆電是今年廠商展出重點。而華碩在歐洲市占率表現不錯,將力鞏主力市場,由董事長施崇棠與執行長沈振來親自領軍,參展攤位也會比去年大一倍。
今年各家廠商展出的主力產品,具綠色、節電、輕薄等特色商品,仍是今年CeBIT的參展重點。小筆電以10吋為主流,強調更長效的電池續航力。筆記型電腦延續薄型、質輕趨勢,華碩、微星等廠商都將展出輕薄系列筆電,採用LED背光的筆電,在省電以及色彩表現上更具優勢。
華碩指出,將在CeBIT展出筆記型電腦以及Eee PC新款產品,筆記型電腦方面,有全新輕薄筆記型電腦U系列,以及UX系列。此外,Eee PC將會展出全新10吋貝殼機,Eee家族則會有Eee鍵盤。
華碩去年營收有55%來自歐洲市場,在歐洲多個國家取得前三名的市占率,雖然東歐去年起受景氣影響,市場需求仍未完全回溫,華碩仍積極拓展歐洲當地市場,並力攻西歐。
為了維持在歐洲的品牌熱度,華碩今年在CeBIT展擴大參展攤位,由施崇棠以及沈振來領軍,並展出一系列新產品,顯示企圖心。
微星今年將主打輕薄型筆記型電腦、10吋小筆電,以及多機一體All in one(ALO)Wind Top AE2010、車用電腦等。微星表示,X-Slim系列的輕薄筆電X320重量僅約1.3公斤,強調省電環保。
技嘉方面,去年M912系列走小而美路線,出貨量雖不高,但主打可旋轉觸控螢幕在市場具一定的知名度。技嘉指出,今年推出的10吋M1028,仍保留旋轉觸控功能,兼具平板電腦和筆電優點。
而往年會參加CeBIT展的精英,今年則未參展。精英表示,今年產品是以小改款為主,沒有新產品,參展意義不大,因此決定不參展。
事實上,去年CeBIT上演義大利Sisvel專利管理公司要求德國警方與海關,大規模臨檢參展廠商,疑似有專利侵權的廠商均遭到搜索,引發寒蟬效應。不過,德國漢諾威展覽公司展覽總監普魯席(Sven Pruser)曾公開表示,今年CeBIT展將確保參展廠商不會再遭受沒有證據,即被搜查的行為,以確保參展廠商權益。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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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4
  • [轉載]敗給不景氣》出走 只能治標

 
智慧型手機代工毛利率急速降低,是加速台灣手機廠外移和精簡人事的關鍵因素。
過去若是搶到智慧型手機訂單,就是獲利的保證書,但蘋果iPhone加入市場後,雖促進市場普及,卻也使得產品快速「消費品化」,業者苦哈哈表示,代工智慧型手機,扣除核心專利和平台授權費後,毛利率已是「5%以上、10%未滿」。
宏達電在微軟平台智慧型手機的成功經驗,促使其他手機代工廠紛紛投入,尤其宏達電由代工跨入自有品牌後,更成為國內業者眼紅的大餅。
華冠過去承接O2、i-mate等通路品牌訂單,雖然需要支付核心專利和平台使用費給高通、微軟等外商,但客戶尚能享有高額利潤,代工廠也有錢可賺,隨著微軟產品在市場上競爭激烈,耗費的資源和收入不成正比。
即使是毛利率維持30%以上的宏達電,也有逐步外移工廠的計畫。
由此看來,即使是高單價的智慧型手機,無論代工或品牌,工廠外移只是短期治標的作法,未來勢必要找出新的價值定位,才是長期治本之道。
【2009/02/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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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4
  • [轉載]10年來 我首度自特別301除名

 
 長達10年的時間,台灣今年終於從美國特別301名單除名。經濟部長尹啟銘昨日表示,台灣除名後,將可望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或設立研發中心;國貿局分析說,將對國內資訊科技、軟體產業發展有相當大的助益。
 台灣除名後,亞洲四小龍僅剩南韓仍列在觀察名單當中。而中國大陸則被美國特別301列為優先觀察名單。
 美國布希政府卸任前,送台灣一個大禮。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1月17日(美東時間1月16日)公布年度特別301「不定期檢討(out-of-cycle review)」結果,將我國自「一般觀察名單」(Watch List)除名。
 此次不定期檢討結果,是我國自1998年連續10年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及「一般觀察名單」,首次完全除名。
 USTR新聞稿提及,美方主要肯定台灣三大層面於智財權的努力,包括去年成立的智慧財產(IP)法院;教育部採取積極措施改善校園IPR保護,由各大學落實防堵學生在網路上的侵權行為;智慧局修訂完成著作權法,包括已送立院審查的ISP法案,清楚規範非法內容刊登在系統上時網路服務提供者應負的責任。
 尹啟銘說,台灣老早就該被除名,除顯示美方對台灣長期努力的肯定,也代表台灣已經進入創新帶動經濟發展的階段。
 經濟部次長鄧振中昨日下午更特地邀集智慧局局長王美花召開記者會說明,鄧振中說,美方在特別301所作決定是對台灣多年來努力及台美雙邊密切合作具體回應,並且對台美洽談的貿易投資架構會議 (TIFA),以及自由貿易協定(FTA)將會有正面的助益。
 王美花指出,這是對台灣「credit」(信譽)的肯定。來台投資的廠商,或專利人等權利受到保護。
 王美花強調說,USTR也有提到說,美方將複製與台灣合作的IPR經驗到其他部門方面的合作關係。顯見美國樂意於我國進行經貿等合作。
 USTR將持續注意我國在改善IPR體制進展,包括完成制定打擊網路侵權相關立法、加強邊境仿冒品管制措施、採行有效政策遏止校園及網路剽竊IPR行為,以及藥品及醫療器材專利保護及杜絕偽藥流通等IPR保護工作。
(資料來源: 2009-01-18 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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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4
  • [轉載]完成購買Magellan衛星導航 神達成立子公司MDC

 
完成購買Magellan衛星導航 神達成立子公司MDC
神達 (2315-TW下單)去年12月15日斥資9600萬美元,併購北美消費性衛星導航品牌Magellan和其相關資產,今 (14)日正式宣布,完成購買交易;神達同時宣布在美國成立子公司MiTAC Digital Corporation(MDC)。
該交易使神達取得美國Magellan Navigation,Inc. 的資產,包含導航軟體、專利、商標、授權、智慧財產權、經營團隊、客戶及銷售管道等;神達同時宣布成立的子公司MDC,邀請 Kevin Chuang擔任總經理,公司設在美國加州的聖克拉拉(Santa Clara, California)。
神達總經理何繼武表示,透過這次的購買,將可強化神達在美國市場的行動通訊業務。神達將同時讓旗下 Mio及 Magellan品牌獨立於北美市場繼續運作,但彼此分享技術應用資源。
MDC新任總經理Kevin Chuang則指出,MDC擁有神達設計、製造及整合的支援,加上Magellan品牌及經銷通路,讓公司有絕佳的利基,進一步擴大北美市場業務。
此外,神達去年就傳出有意跨入小筆電領域, 9日也正式宣布,將在美國消費性電子展(CES)推出具有GPS 功能的小筆電,該產品隸屬神達旗下GSP領導品牌Mio,外型輕薄,重量僅600公克,電池續電量可持續8小時,預計第2季上市。
(資料來源: 鉅亨網 2009 / 0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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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21 週三 201016:04
  • [轉載]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讚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Memstech公司的裁決

 
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讚賞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Memstech公司的裁決
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今天宣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Rogers法官做出初步裁定,認為Mems Technology有限公司(Mems Technology Berhad,即Memstech公司)非法進口和銷售侵犯Knowles公司6,781,231和7,242,089號美國專利的麥克風元件,已違反美國法律。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認為,Rogers法官的裁決不僅認定了Memstech公司的麥克風元件以及任何使用這些元件的產品侵犯Knowles公司的專利,而且肯定了Knowles公司的專利是有效並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如果國際貿易委員會一致同意這一裁決,則Memstech公司今後不得將其侵權產品進口到美國市場。
公司研發副總裁Pete Loeppert說,「這對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來說是個好消息,也是我們創新的成果。受這項裁決的鼓舞,我們對技術組合增加投資的信心更足了。這一判決還鞏固了Knowles公司向多家跨國公司的授權。Knowles公司準備透過其半導體麥克風產品以及該公司授權許可的合作夥伴,繼續為音訊市場傳遞價值。」
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總裁Jeff Niew說,「法官做出了有利於Knowles Electronics公司的合理裁決。在競爭激烈的全球經濟環境下,這是公平而合適的回應。與其他仰賴科技帶動的產業類似,微機電系統(MEMS)產業和半導體矽晶麥克風的發展要靠企業和機構投資人不斷的投入。法官的裁決進一步肯定了Knowles公司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效力,向投資人表明,Memstech這樣的公司將不能用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權利的方式來進入美國市場。」
關於Knowles公司
Knowles公司有60多年的歷史,是全球領先的先進聲學組件設計師和製造商。Knowles公司不僅是全球助聽器元件產業的市場領軍者,而且是全球主流手機品牌和消費類電子設備所用的MEMS表面安裝麥克風的領先供應商。如需瞭解更多資訊,請造訪Knowles公司網站: www.knowles.com 或致電:1-630-250-5100。
各產品名稱和商號屬其各自所有人財產。
免責聲明:本公告之原文版本乃官方授權版本。譯文僅供方便瞭解之用,煩請參照原文,原文版本乃唯一具法律效力之版本。
(資料來源: Business W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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