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軒(2489)旗下品牌VIZIO,在北美市場打響名號後,遭韓國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控告侵犯數位電視技術專利。對此瑞軒發言人邱裕平說:「需要再瞭解」,但VIZIO發新聞稿暗示,若樂金電子堅持提告,未來電漿面板將轉單。
瑞軒今年平面電視出貨400萬台,明年上看520萬台,電漿電視佔2成,其他為液晶電視,所有出貨量中有5成是向樂金購買。瑞軒被告侵權的電漿電視面板主要是向三星、Panasonic與樂金購買,樂金電子是瑞軒供應商之一,對於樂金控告自家的客戶,還真是市場上頭一遭。
未來不排除轉單
樂金電子在美國時間本月19日向美國德州東區地方法院控告VIZIO、船井電機(Funai Electric)等7家廠商的高解析度電視侵犯數位電視技術專利權。但VIZIO指出,相關供應商已取得多項數位技術專利授權,旗下產品也應在專利保護範圍。
邱裕平說,雙方關係良好,不懂為什麼樂金電子要提告。至於是否轉單?他則表示:「這個要再看看,定單不是那麼容易說轉就轉。」法人指出,台灣面板廠不生產電漿電視面板,即使瑞軒轉單,台灣廠也不會受惠。
(資料來源:2008年09月25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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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半導體聯盟(GSA)昨(24)日舉行內部研討會,並指出中國佔2007年全球半導體消費市場已達三分之一,中國IC晶片的供需竟有高達七成的落差,因此對台商來說是個切入與深耕的好機會。
 近期GSA在台舉行年會,昨則以半導體產業的發展為題舉行相關的研討座談會,在「中國對半導體產業的影響」為題的演說中,主講者Ed Pausa指出,2007年中國在全球半導體消費市場(包含內需、組裝與出口的需求)的佔比不單已經達到34%,並且也連續第三年超越日本、北美、歐洲。
 報告中也指出,近年來中國半導體市場的年複合成長率達31.5%,高出全球的年複合成長率10.6%許多,顯見中國對全球半導體產業的發展影響不斷升高,因此Ed Pausa於會中提醒所有GSA的成員,未來半導體業者想要在全球性的市場立足,就不能忽視中國半導體產業的崛起。
 Ed Pausa也提出數據表示,包含中國內需與當地組裝後出口的IC晶片年需求約在880億美元,但年供給的產值卻僅有270億美元,落差高達610億美元,顯見中國現在最缺的是IC晶片的生產供應,為此中國政府正對全球半導體業者祭出諸多優惠方案,像是廠房等基礎建設的提供、研發獎勵、租稅抵免等,藉此吸引國際大廠前進中國生產IC晶片。
 至於台商該怎麼做,才能成功在中國半導體市場嶄露頭角呢?Ed Pausa建議,首先要像英特爾與摩托羅拉等,在中國設有了解市場的行銷團隊,其次要有完善的就地供應練,如半導體封測,再者,要有中國的設計團隊,設計的產品最好能符合中國內地市場的需求與發展趨勢,最後得要與中國學校合作進行人才培育。
 另外近年來中國半導廠業者間相互指責對方侵犯專利的情況此起彼落,台商必須留意。
 Ed Pausa也提到,以中國封測產業來說,在日月光、矽品等台灣國際大廠進駐後,目前並沒有產能不足,但建議台商能懂得利用市場,相關晶片若要在中國進行組裝或供應內需,就將訂單轉到中國廠生產,也得留意中國本地封測廠南通富士通與長電的崛起。
 就中國晶圓產業部份,他不就現階段的法令限制作評斷,只認為就算台灣業者不去設12吋廠,爾必達、海力士等日韓業者也會去與其他廠商合資設廠,因此中國仍可取得相關技術。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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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戎鵬丞/台北報導】 2008.09.30 02:56 pm
股神華倫巴菲特入股中國電子產品專業代工集團比亞迪,不但讓公司股價狂飆,也讓人好奇不常投資科技股的巴菲特,為何會青睞比亞迪。摩根大通證券在出具給客戶的報告中指出,電動車和電池技術是吸引巴菲特的主要原因,現在巴菲特投下信任票,相信可以大幅減輕市場先前對於專利訴訟的疑慮。
比亞迪日前宣布,巴菲特旗下的投資旗艦公司波克夏海瑟威透過子公司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同意以2.3億美元收購比亞迪9.89%的股權。而比亞迪從一家原先以電池為主的企業,快速成長成為電子產品代工集團,並積極切入電動車市場。
摩根大通證券認為,巴菲特會選擇入股比亞迪,電動車和電池技術絕對是關鍵,MidAmerican董事長Sokol就強調,比亞迪所擁有的快速充電/放電電池技術,可以說是具有「改變遊戲規則」的特色,同時他也相信這個技術能夠運用在包括電力儲存等其他應用上。摩根大通證券認為,先前由於缺乏足夠資訊,市場顯然忽視了這部分的價值。
此外,巴菲特對於比亞迪的經營團隊的執行力、研發和商業化能力都有很好的印象。摩根大通證券強調,有巴菲特的背書,可望大幅減輕投資人對於專利訴訟的疑慮,比亞迪也會加速在北美市場推出電動車。
不過,由於認為中國車市表現會持續惡化,因此摩根大通證券目前對比亞迪仍維持「中立」評等。
【2008/09/30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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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迪網訊】9月21日消息,日本公平貿易委員會(FTC)上週五向微軟髮出裁定通告,指出其與日本PC製造商簽署的合同中的部分條款無效,因為這些條款違反了反壟斷法。
FTC週六引述9月16日的裁決稱,微軟與日本PC製造商簽署的合同包含以下條款,即不允許銷售商就與Windows作業系統有關的專利問題提起訴訟。
事實上FTC的這一決定可以追溯到4年前的一個事件。2004年7月13日,FTC要求微軟將阻撓訴訟的條款從合同中刪除,微軟當年8月1日以後的合同中取消了相關條款。該委員會聲明稱,在它發出傳票之前就已完成的合同中的類似條款繼續有效。
FTC表示,微軟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PC製造商,上述問題條款從此無效。
微軟日本公司發言人Kazunori Ishii表示:“我們正在研究FTC的上述決定”。但他沒有透露微軟是否將採取行動。
FTC2004年7月13日曾表示,日本一些電子產品製造商自2002年開始就要求微軟取消上述條款,稱微軟Windows作業系統中的Windows Media Player媒體播放器軟體侵犯了部分圖形壓縮技術專利。
根據微軟的合同條款,即便廠商發現Windows系統中的某一部分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技術,也不能採取法律行動。
(2008.09.21 09:40 來源:賽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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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兩岸商標交流活動,借鑒台灣有關經驗完善商標法,及時有效處理兩岸商標糾紛,鼓勵福建先行先試探索經驗……記者23日從正在此間召開的閩臺地理標誌商標研討會上獲悉,大陸不斷推進兩岸商標交流與合作,服務兩岸經貿往來。
據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許瑞表介紹,近年來兩岸商標界人士互動頻繁。2006年「海峽兩岸商標品牌論壇」在福建廈門舉辦;此次,閩臺地理標誌商標研討會在福建泉州召開;目前中華商標協會正積極籌備,今年11月兩岸商標界有關專家學者將會聚成都,就兩岸的商標交流合作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許瑞表說,大陸正不斷完善地理標誌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制度,台灣的一些管理經驗值得借鑒學習;而台灣也迫切希望了解大陸保護和發展商標的有關制度,以更好地為臺商進入大陸市場服務。未來兩岸商標界的交流合作將會不斷推進。
」許瑞表說,大陸積極保護臺胞的商標權益。比如,去年大陸及時有效地對臺商在大陸搶注「阿里山」、「日月潭」商標等案子做出裁決,深受臺胞好評。
與此同時,國家大力支持福建等地區先行先試就兩岸商標交流合作進行探索。2006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專門出臺《關於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意見》,提出「支持福建開展對臺商商標註冊和保護途徑的培訓和宣傳工作,積極引導臺商註冊商標,通過法律途徑保護商標權益」「支持福建推動兩岸授權民間機構就商標事務進行交流」等。
據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朱昌彬介紹,下一階段福建將發揮兩岸商標合作的區位優勢,積極探索商標品牌保護的長效機制,保護商標所有權人的利益;將建立閩臺商標信息交流平臺,以減少閩臺兩地因信息不暢而帶來的商標糾紛問題,切實服務閩臺兩地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由福建省商標協會主辦、為期兩天的閩臺地理標誌商標研討會22日在福建泉州舉行,來自海峽兩岸的150多名專家學者在此間交流兩岸地理標誌及商標管理經驗,探討兩岸商標事務的合作意向,以推動兩岸經貿發展。
【2008/09/23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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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首任院長 高秀真出任
 張國仁/台北報導 司法院昨天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調派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高秀真,為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兼院長;高秀真成為我國成立二審層級智慧財產法院的首任女院長。智慧財產法院將在7月1日成立之初,將先設兩個法庭。司法院今年初已派定智慧法院的庭長及法官,司法院長賴英照並特別在日前接見這批智慧法院8名法官,期勉他們建立專業化、效率化及國際化的完善制度與行事典範。
 首批智慧法院法官,分別是庭長李得灶、審判長陳國成、法官陳忠行、汪漢卿、林欣蓉、蔡惠如、王俊雄及曾啟謀。他們都是現行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法院中,承審智慧財產訴訟經驗豐富的一、二審優秀法官,經司法院遴選入智慧財產法院。
 高秀真,法訓所第13期結業,曾任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現任司法院行政訴訟與懲戒廳廳長,兼智慧財產法院籌備處主任。
資料來源:2008.05.22 中網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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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2008年7月9日T_Korea-Korea Files a Lawsuit Against Sony Ericsson and HTC for Patent Infringement)Electron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Research Institute (ETRI), Korea’s state-invested research center, filed a lawsuit for patent violation against Sony Ericsson, HTC and other global mobile handset makers. ETRI said that SPH America, a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that has the right for license assignment of ETRI’s proprietary technologies, sued Sony Ericsson, Kyocera, and HTC for infringement of three 3G patents to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Virginia on July 9.
評析:
這個訴訟事件主角有二:美國SPH America以及韓國電子通訊研究院(Electronic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Research Institute, ETRI),其中SPH America 為ETRI衍生專利之專屬授權公司(可能僅侷限於美國)。訴訟地點在美國東維吉尼亞聯邦地訪方法院(Virginia Eastern District Court),被告有三組公司,分別為宏達電(HTC)、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與京瓷(Kyocera),對應公司如表一所示,涵蓋7家公司。
控告專利有三:RE40,385、RE40,253、US5,960,029,基本內容如表二所示,三件專利均與3G相關。侵權產品分別為宏達電為Verizon代工之Verizon XV6700、XV6800、XV6900、SMT5800,京瓷之K320、K325及M1000,與索尼愛立信的Z750a等產品。
(科資中心)
http://cdnet.stpi.org.tw/techroom/pclas ... 8_A0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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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國家發明創作獎」貢獻獎得主昨(12)日出爐,得獎者除兼顧專利數量與市場價值,更要重視員工的鼓勵措施,今年得獎的鴻海與宏達電,就以給予員工「迷人的獎金」與創新的研發方式,勇奪大獎。
智慧局規定,角逐貢獻獎的企業只能提出近四年的專利參賽,但前年才得銀牌的鴻海,不過兩年,又再度奪得大獎(貢獻獎去年起不分金、銀牌)。連續五年在台申請及被核准的專利數量都是第一名的鴻海,截至96年底,已在全球獲得逾2萬件的專利,也是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全球年度專利排行榜前20名中,唯一上榜的華人團體。
鴻海個人電腦嵌入式事業群(PCEBG)副總經理莊品洋表示,總裁郭台銘格外重視獎勵制度,是鴻海申請及獲准專利數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鴻海每年投入大筆經費鼓勵研發,研發人員只要把研發成果提出專利申請,基本上都有提案獎金,智慧局核准,又有一筆獎金;如果申請的是發明專利 ,獎金又會比申請新式樣等專利高;如果申請到美國或他國專利,又比只申請國內的專利優,還有另外的獎勵。
鴻海每年年終會比較各事業群專利提案數,依各事業群表現,再發一次獎金。至於獎金多少,莊品洋以曾在華碩、宏碁工作的經驗比較後說,鴻海獎金「絕對是非常迷人的數字」。
宏達電得獎的秘密武器,則是在四年前成立的「Magic Lab 魔力實驗室」,已為全球50多家客戶開發50多款產品。專利主任工程師夏定邦表示,傳統研發部門主管會指定員工研發某種功能的專利,但魔力實驗室完全不限制團隊的idea,只要有新想法,就可以募集組員研發,再向長官報備,阿福機就是實驗室的第一個傑作,後來又一路研發滑蓋、折疊式等多款智慧型手機。
宏達電對於最基本的專利申請、核准,就會給獎金;若是屬於突破性發明,則會給予股票等分紅獎勵。夏定邦表示,宏達電還設有線上申請專利系統,主管可以透過網路更快速指派工程師去協助研發,這也是宏達電獨特的研發措施。
【2008/08/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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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2008年7月23日中央社-聯想在美指控浩鑫迷你電腦侵權)根據彭博社報導,中國最大個人電腦製造商聯想集團(992)指控台灣浩鑫(2405)侵犯兩項電腦電源管理與開機圖形專利。聯想7月17日向舊金山聯邦法院提起告訴,尋求禁止浩鑫使用聯想的發明,並且要求現金賠償。聯想並未點名浩鑫哪款電腦未經授權使用專利技術。
評析:
聯想(Lenovo (Singapore) PTE, Ltd.)在7月17日就已控告浩鑫(Shuttle, Inc.;Shuttle Computer Group, Inc.)侵權,新聞在7月23日才報導,顯然不是媒體眼中的大新聞。
聯想控告浩鑫地點為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California Northern District Court),所控告兩件專利號分別為US5,600,766與US5,513,359,其中專利名稱分別為『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toring and displaying a power-on graphical image』與『Desktop computer having a single-switch suspend/resume function』。
(國科會科資中心)
http://cdnet.stpi.org.tw/techroom/pclas ... 8_A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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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今(1)日開張滿一個月,截至昨(31)日,一共收案97件,雖然與原先一年3,000件(一個月250件)的預期有落差,智財法院發言人李得灶預測,如果法官在自為認定專利有效性的新制可以做出口碑,未來智財行政訴訟案件量可望減少,企業也可以縮短打智財官司的訴訟時間。
智財法院長高秀真回顧這一個月,都在忙著測試系統,因為是首創結合民、刑事與行政訴訟的三合一制度,對分案等系統都是挑戰;此外,法院位在板橋車站大樓內,高秀真覺得標示還不夠清楚,第一次到法院的人很容易迷路,最近也在著手動線規劃,預計下周完成。
李得灶指出,從過去統計數據看來,原先預期民事與行政案件會占最大宗,且數量各半,但目前收案的97件中,光是行政訴訟就有48件,刑事25件,而民事一審19件、二審五件,結果是刑事訴訟量偏高,行政訴訟遠大於民事案件量。
李得灶分析,可能因為智財法院受理的是不滿訴願決定或刑事一審判決結果的上訴案件,由於必須分別在兩個月、十天內提起上訴,有時效性,所以行政與刑事案件會一直進來;但智財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則涵蓋一、二審,一審當事人可以自行決定提告時程,應該還有不少人在觀望新制。
另外,從前被控侵權的民事案件,常出現抗辯專利有效性的情形,必須暫停訴訟,再去智慧局舉發,一路沿著訴願、行政訴訟得到答案,導致官司拖了好多年;李得灶表示,因為現在民事法官可以自為認定專利有效性,不用再打行政官司,所以如果法官可以做的讓人心服口服,行政訴訟也會隨之減少。
萬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郭雨嵐律師表示,期許智財法院可以成為亞太地區處理智財案件的翹楚,現階段案件量不多,但智財法院本來就不是為了大量解決問題而成立,而是要提升案件的品質,而且法院的配置前所未有,一定會比以前更好。
( 2008.08.01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4515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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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根據IMD世界競爭力年報評比,2003至2007年台灣專利生產力居全球第一,今年排名第二。其他報告也指出,近年東亞各國引用台灣專利頻率,遠高於美、日,顯示台灣在東亞內部的跨境知識流動,深具影響力。
經建會表示,政府已將強化研發創新列為施政重點,並明訂科技研發經費占GDP比率,2012年時,將由目前的2.6%增至3%。
經建會表示,專利生產力為各國核准的專利數目除以非政府部門商業研發人員數量,台灣自2003年起,連續五年的專利生產力為全球第一。
經建會表示,專利權的引用可視為衡量知識流動、應用的具體指標之一,根據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PTO)資料庫,去年台灣的專利數在全球排名第四,其中鴻海集團、工研院的專利數驚人,鴻海自2003年以來,高居台灣成功申請專利的業者之冠,其次為工研院。
經建會表示,民間企業積極申請專利,東亞各國引用台灣專利的頻率也增強,對有專利的企業而言,可提升相關技術的進入障礙。
經建會表示,根據世界銀行2007年「東亞復興」(An East Asian Renaissance:Ideas for EconomicGrowth)報告顯示,近年東亞各國引用台灣專利頻率,大多遠高於美、日。
經建會表示,近年來東亞經濟體對台灣專利的引用頻率增加,例如南韓對台灣專利引用頻率,與南韓對日本專利的引用頻率相當。
經建會表示,東亞地區專利取得,集中於資訊電子領域,其中南韓在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及液晶顯示器產業具優勢,台灣則在晶圓代工產業及測試封裝服務具比較利益。
經建會表示,知識流動會經由貿易、投資及技術移轉授權等管道,帶動經濟成長,隨台灣專利知識外溢效應增強,可望強化台灣在東亞區內經貿整合的地位。
【2008-08-12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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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蟑螂入侵 宏達電帶頭硬起來
王尹軒/台北報導
 面對「專利蟑螂」大舉侵台,股王宏達電帶頭硬起來!宏達電法務部門表示,專利蟑螂來襲時,要分析對手與自家專利的優勢,一旦自己的產品「踩到」對方專利,如果對方價格條件合適,可考慮付出權利金,但不能照單全收,只要找出比專利權人更早發表的技術,就可讓專利蟑螂知難而退。
 股王宏達電的高獲利,一直都是專利蟑螂覬覦的對象。宏達電目前法務部門編制將近40人,宏達電表示,為保護公司及股東利益,台廠不能當「有求必應」的散財童子態度因應,必須善加分析專利,找到比專利蟑螂所持有的專利更早發表的技術,就可以「不具新穎性」舉發對方的專利無效,形成對手專利瑕疵,知難而退,今年已有好幾件案,均是靠深入的專利分析讓對手撤告。
 工研院光電半導體產業協會表示,多數台灣廠商遇到專利訴訟選擇和解,多抱以付錢了事、花錢消災的心態,未來台灣廠商應樹立「不是好惹的」形象,否則連拿一些爛專利來勒索都會成功,專利蟑螂自然食髓知味。
 實際上,不少科技業者遭到專門收取權利金為營收的公司,索取數十萬元到數千萬元不等的權利金,據律師觀察,LCD、IC設計、手機、電腦、半導體業,最常遭專利蟑螂騷擾。
 許多專利權人在研發專利的同時,會採購專利來強化專利戰力,但是,這種不具生產線,純粹以買專利向其他業者收取權利金的公司,越來越多,俗稱為專利蟑螂。特色是公司人數少於10人,專利多數很新,加上美國專利訴訟費用高達數百萬美元,因此不少台廠只要被專利蟑螂索價,寧可付小錢了事,不願付大錢打官司。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張亞樵認為,面對純專利授權公司來索討授權金時,不管索取權利金或授權金的對象是大是小,要掌握「二不三要」原則,不能不理會,及談判不能掉以輕心;同時,業者一定要做好準備,判斷要面對訴訟或和解的勝算,二是準備長期抗戰到法院判決出爐定輸贏,最後一招以迴避設計設立停損點,爭取公司新產品能繼續製造及販售。
 智泉外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韋君指出,廠商花了錢,要知道自己消了什麼災,付和解金之前,記得多看看對方開出價格合理性、開價很高時,如何用最少錢來打官司、同業打訴訟的情況,以及讓專利蟑螂知道其專利有被撤銷的風險,降低和解金付出的費用。
(2008/8/14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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