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2月22日下午消息,戴爾周三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請訴訟,要求該局撤銷Psion Teklogix公司註冊的上網本(Netbook)商標術語。業界認為,戴爾不希望任何公司擁有使用定義迷你筆記本術語的權利。

  戴爾與Psion的專利戰,反映了整個電腦行業的情況。目前,戴爾、惠普、聯想、索尼、三星、LG、富士通、宏基和華碩是生產Netbook的主要廠商,大量的專利爭端會一觸即發。隨著筆記本和台式機銷量的下滑,Netbook銷量有望增長。

  Netbook又稱迷你筆記本。據知名市場研究公司Gartner的資料,2008年全球Netbook出貨量預計520萬台,2009年預計800萬台。並且,Netbook市場還將強勁增長,2012年出貨量有望達5000萬台。全球對Netbook需求源於數個因素,包括外形小巧、螢幕精巧、重量輕巧、價格低廉、使用便捷、具有電腦基本且夠用的功能。

  戴爾的專利戰

  Psion是一家加拿大筆記本生產廠商,銷售名為『Netbook』的一種產品。去年年底,Psion向Netbook生產廠商、零售商、博客和記者發出『禁止通知函』(cease-and-desist letter),勒令在今年3月底前停止使用Netbook這一術語,希望業界『換用一種不同的描述性術語』。

  Psion于1996年12月首度使用Netbook商標術語,而電腦行業表示要生產迷你筆記本已是10年後的事情。但戴爾不甘于不打專利戰就放棄使用Netbook術語。因此,戴爾提請訴訟,指控Psion未能保護好其註冊商標,沒有在該公司的現有產品上使用這一術語等。

  戴爾特別聲明,Psion已承認自1999年以來未曾用Netbook商標銷售任何筆記本,並且,該公司現在也沒有出售使用Netbook商標的筆記本。因此,戴爾認為Psion事實上不願使用Netbook術語,並且已經放棄了這一商標。戴爾還聲稱,Psion在商標註冊之日起,連續5年未商業化使用這一商標。戴爾還向法院提供了Psion的產品廣告,並表示自2006年12月起,該公司從未在筆記本上使用Netbook商標。

  據此,戴爾指出,Netbook術語已經廣泛使用於電腦廠商、零售商、媒體和消費者,它是筆記本的一個特別細類,即比傳統筆記本小巧、價低的筆記本。戴爾總結道,Netbook術語已成為一般性描述迷你筆記本的術語,Psion不應擁有控制這一術語的權利。

  Netbook是一般性術語?

  總部設在華盛頓的Finnegan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保護律師馬克‧索莫爾斯(Mark Sommers)稱,公司在為新產品和新技術設計名稱時,通常會考慮這一名稱是否會成為定義這一產品的私有權術語,或是成為該產品的一般性術語。他進一步解釋道,如果公司選擇商標註冊某一術語,他們還需要尋找一條一般性術語來定義產品,這樣,公眾就知道註冊的商標是用來定義品牌的,而不是一般性術語。索莫爾斯舉例說,Walkman和iPod就是註冊商標名。

  索莫爾斯最後表示,『即使假定Psion一直使用Netbook這一商標,並且它對商標局沒有欺詐行為,也必須確定這一術語是否維持了其商標意義,或是已經喪失。電腦行業和相關消費公眾使用Netbook術語的事實證據將成為決定公眾是否把Netbook視為一般性術語或是商標名稱的關鍵之所在。』

(資料來源: 北京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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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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